央廣網北京10月15日消息(記者徐志強)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日前,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正式對外公佈了遼寧省委關於中央第十一次巡視整改情況的通報,其中明確指出遼寧有17名省級幹部住房面積嚴重超出省級幹部住房標準,有些甚至超標50%以上。
  如果按照中央現行的各職級領導幹部購房補貼標準規定來核算,正部級幹部住房面積不應超過220平方米,副部級住房面積應不超過190平方米。
  而從剛剛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公佈的遼寧省委關於中央第十一巡視整改情況來看,遼寧省現已核查就有17名省部級幹部住房面積超出中央規定面積50%以上,即正省級領導住330平方米以上,副省級領導住285平方米以上的房子。
  整改通報要求,針對尚未清理部分省級幹部住房實際超標面積較大的問題,遼寧省委責成省委辦公廳認真抓好整改。
  截止到目前,遼寧省多占住房(工作地點已不在沈陽,未及時騰退在沈住房)的7名省級幹部,已完成騰退移交,針對住房面積超出中央規定面積50%以上的17名省級幹部,按照房改當年當地的市場評估價補交超面積購房款。預計。此項工作將於今年年底前完成。
  1998年我國城市停止福利分房以來,一些領導幹部或公務員利用權力之便非法占有、集資建房、炒賣侵占住房的問題頻頻出現。此前,中央巡視組明確要求遼寧、海南、甘肅、新疆等省份對領導幹部多占房和超標住宅進行整改,各個省份目前或已進行整改,或是給出瞭解決問題的時間表,但效果如何我們還應該持續關註。
  中國社科院經濟研究所研究員汪利娜表示“由於住房管理制度上存在疏漏,幹部交流、異地任職等情況客觀上為部分官員‘以權謀房’提供了便利。一些領導幹部到某地就職就能分房,離任或退休後並不騰退的現象也是屢見不鮮。”。
  不過汪麗娜同時表示,隨著不動產登記制度的建立,部分官員多占房的行為將受到擠壓,有利於堵塞住房管理方面的漏洞。對領導幹部財產進行公示,也可以成為打擊多占房行為的一記重拳。
(原標題:遼寧17名省級幹部住房面積超出標準50%以上)
(編輯:SN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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